各二级学院: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》等文件精神,做到对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发现、尽早预防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24年秋季学生心理安全摸排工作。
一、工作对象
2022级全体实习学生、2023级所有在校班级学生
二、摸排时间
2024年9月6日—9月13日
三、具体内容
二级学院对2022级实习学生、2023级在校班级学生开展心理安全摸排:
2022级、2023级学生辅导员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开展心理摸排,将摸排的结果填报在所在班级学生心理安全排查表中,具体步骤为:智慧校园-学工系统-心理健康-班级心理安全排查表。
(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1,重点排查对象见附件2)
四、工作要求
1、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的心理摸排工作,心理中心将根据各班级摸排的结果对学生进一步进行追踪。
2、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保密摸排结果,保护学生的隐私。
学生处
2024年9月6日
附件1:班级心理安全排查表填报步骤


附件2:重点排查对象
要加强对存在下列因素的学生进行排查,并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:
(一)学习困难或家境困难的学生
1.考试科目不及格、资格证考试未通过的学生;
2.严重网络成瘾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的学生;
3.家境贫困、经济负担重的学生。
(二)遭受负性生活事件的学生
在生活、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,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(亲人死亡、父母离异、家庭暴力等)、遭遇性危机(失恋、性侵犯、意外怀孕等)等;
(三)心理异常的学生
1.患有严重心理疾病,如患有抑郁症、强迫症、双相情感障碍、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;
2.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;
3.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、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;
4.性格过于内向、孤僻、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;
5.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;
6.由于身边的人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,产生恐慌、焦虑的学生;
7.其他有情绪困扰、行为异常的学生,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、个人很痛苦、治疗周期长的学生,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,酒精依赖(含酗酒)或过度迷恋网络(含网络成瘾)的学生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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